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各类公有房屋装修改造行为,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有房屋(简称公房),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提供给二级部门使用的各类公有房产,包括党政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实验用房、配套业务及服务用房、体育文化场馆等。学校各二级部门使用的各类公有房屋需进行装修改造的,不论经费来源,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装修改造,是指对学校建成后按照管理及办学需求配置给二级部门使用的公有房产,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功能需求所做的进一步装修及改造事宜。
第四条学校各类公有房屋装修改造,应以“庄重、朴素、经济、适用”为基本原则,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卫生、绿色建筑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五条 严禁重复装修改造。对同一公房,不论使用部门是否变更,装修改造后三年内,不得再次进行装修改造。
第二章 公有房屋装修改造申请、审批及实施流程
第六条 二级部门使用的公房若需装修改造,必须先申请、后施工,在未完成装修改造申请审批流程前,不得进入采购流程,不得先施工后报批。二级部门须在装修改造申请中明确施工期限,并在限期内完成装修改造作业。装修改造竣工后,工程项目审计申报资料须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签署意见后方能送审计处进行审计。
第八条 二级部门提出对其使用的公房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申请时,必须报告其装修改造房屋的必要性、装修改造后欲达到的功能和具体装修改造设计方案,通过职能部门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装修改造完毕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施工方案、工程金额符合性进行抽查、检查(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全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报批方案施工或超出报批预算金额10%的部门,学校将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通过的不得进入审计环节。对于超出报批预算总金额20%的二级部门,除要求整改外,并处全校通报批评。
第九条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负责审核事项:对公房装修改造总体方案涉及的房屋结构改变提出意见,确定装修改造内容是否安全可行。
第十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审核事项:对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判定是否改变学校配置房屋的用途,初步判断房屋装修改造必要性,装修改造单位面积综合费用、单项费用是否符合控制标准,装修材料使用范围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规定。
第十一条 后勤保障处负责审核事项:对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判定房屋装修改造是否对原设计建造的水电设施造成影响、是否可行及改造是否合理、安全,判定是否应该安装计量仪表及缴纳水电费用等。
第十二条 保卫处负责审核事项:对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判定房屋装修改造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事项:负责房屋装修改造工程招标采购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二级部门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并通过审计后,须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出具的固定资产报增表,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章 公有房屋装修改造标准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校公房装修改造只能根据具体使用功能,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的基本装修标准和中级装修标准执行,即选用建筑所在地区经济型普通装修或中等价位材料(构配件),不得超过装修材料单项单价标准。
序号
| 类型
| 可用材料(构配件)
|
1
| 房屋地面
| 选用中低档复合木地板、普通PVC地材、地砖、水泥砂浆等
|
2
| 墙、柱面
| 中档饰面板、普通涂料或壁纸
|
3
| 天棚
| 普通涂料或普通饰面板吊顶
|
4
| 门
| 普通复合木门、普通钢制防盗门、玻璃门
|
注:1.房屋地面、墙(柱面)、天棚、门等4类装修材料单项单价标准见附表。
2.同等档次室内装修材料,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第十五条 学校公房装修改造总造价不得超过报批预算总额。装修改造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综合费用控制上限(上限标准见附表),报批装修改造项目中的已发生项可稍作项间调整。实验用房、体育场馆基础装修改造适用本条款,特殊功能实验室改造(如洁净间等)根据实验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公房装修改造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公布。
第十七条 学校公房装修改造工程监理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装修(改造)单位面积综合费用控制上限及单项单价标准表
附件二: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装修改造申请表
附件三:西南交通大学公有房产装修改造流程图
附件一:
装修(改造)单位面积综合费用控制上限及单项单价标准表
装修改造单位面积综合费用控制上限:1000元/ m2
其中,装修单位面积综合费用控制上限:500元/ m2
装修材料单项单价标准表
类型
| 材料(构配件)
| 单价标准(上限)
|
房屋地面
| 复合木地板
| 70元/m2
|
普通PVC地材
| 70元/m2
|
地砖
| 180元/m2
|
水泥砂浆
| 50元/m2
|
墙、柱面
| 饰面板(含油漆)
| 200元/m2
|
普通涂料
| 40元/m2
|
壁纸
| 80元/m2
|
天棚
| 普通涂料
| 40元/m2
|
普通饰面板吊顶(含油漆)
| 60元/m2
|
门
| 普通复合木门(含油漆、门套)
| 1200元/套
|
普通钢制防盗门(含门套)
| 1000元/套
|
玻璃门(含门套)
| 1200元/套
|
注:1.单价标准为综合单价,含材料费、运输费、人工费等。
2.墙面(柱面)、天棚装修材料用量为实际发生面积,非房屋面积。
3.墙面(柱面)若使用饰面板,其面积不得超过墙面(柱面)的20%。
改造单位面积综合费用控制上限:500元/ m2
改造单项单价标准表
改造项目
| 单价标准(上限)
| 备注
|
水电改造
| 100元/m2
| 面积指房屋面积
|
墙体拆除
| 70元/m2
| 面积指墙体面积
|
新砌隔墙(二四墙,含抹灰)
| 240元/m2
| 面积指墙体面积
|
注:学校公房装修改造总造价不得超过报批预算总额。报批装修改造项目中的已发生项可稍作项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