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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规程

来源:   发布者:宋俊宏     日期:2016年10月01日 00:00   点击数:  

为促进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理念转变、持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维护高校实验室安全、为教学科研保驾护航,特制定高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规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督查,宣传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措施、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督查方式

1.第一阶段:全面排查、自查自纠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合适的安全督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本校的各类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及其它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整立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各高校的自查报告要以正式公函形式上报教育部。

2.第二阶段:集中力量、专项督查

教育部成立高等院校实验室安全督查专家组,制定督查方案,根据实验室安全督查指标体系,采取重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情况专项督查。督查组现场向学校反馈问题与隐患点,随后由教育部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第三阶段:总结工作、巩固提升

对安全专项督查和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发现的问题与隐患,研究工作建议和对策,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督查范围

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主,兼顾其他部属高校。各高校自查自纠一年一次,教育部组织专项督查3年一个督查轮次,对于前一年度安全自查自纠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高校,以及当年发生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要加大督查力度。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与督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等使用与安全管理,同时兼顾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环境、水电、实验动物、辐射安全、特种设备、仪器设备、个人防护等其它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

四、督查内容

结合各高校实际,着重开展以下11个方面的安全督查:

1.组织体系及经费保障。督查学校、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实验室安全工作常规和专项经费以及考核机制的落实情况。

2.规章制度建设与执行。督查各级层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的制定以及执行情况,重点督查校内安全检查执行台账、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3.安全教育。督查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与执行、实验室安全活动组织与实施、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建立使用、实验室安全宣传情况等。

4.实验室环境与管理。督查实验室各类安全标识、实验楼公共安全管理、实验室卫生与环境情况,重点督查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情况。

5.安全设施。督查实验室消防、应急设施的配备和管理、实验室通风系统情况。

6.水电安全。督查用电、用水基础安全情况。

7.化学安全。督查化学试剂采购、存放、使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重点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实验气体安全管理进行督查

8.生物安全。督查生物实验室与人员资质,病原微生物购买、操作与管理,动物实验场所资质和动物合格证,生物实验废弃物处置等情况。

9.辐射安全。督查辐射实验室资质与人员培训、体检、剂量计,设施设备安全报警系统,放射性物质的保管与防护,放射性实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废物处置等情况。

10.仪器设备安全。督查仪器设备常规管理情况,重点督查高温、高压、高转速、强磁仪器设备,以及冰箱、烘箱、明火电炉等设备的管理情况。

11.个人防护与其他。督查学生及老师进入实验室后的个人防护等情况。

五、现场督查工作程序

对于高等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现场督查,程序如下:

1.首次会议。督查组宣布督查目的与形式,学校汇报相关工作。

2.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培训演练、通知通告、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网络考试系统等。

3.实地抽查实验室。督查组根据学校提供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名单选定督查对象(3-4个实验室和相关场所),然后实施现场抽查。

4.末次会议。督查组简要反馈现场抽查情况,校方表态。

5.后期整改。督查意见以书面方式反馈给学校,学校点对点实施整改,并在全校范围举一反三全面落实整改。学校1个月内向督查组长提交整改报告,能立整立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照片、文件等为证;无法立整立改的,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校务会纪要、执行文件等),明确后续整改计划,并于6个月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督查组长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对本组督查情况做书面总结,上报教育部。

六、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薄弱部位的检查力度,真正了解实情、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2.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强化安全工作保障。各高校要加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设施设备的投入,并根据学校的规模、类别适度增加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数量。

4.做好自查自纠。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排查和立体化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制定落实相应整改方案,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绿色和谐。

5.提升应急能力。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不可作为保密文件),加强应急演练;要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作为师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6.建立长效机制。要把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行动与加强日常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把专项行动与安全督查“回头看”相结合,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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