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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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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若干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宋俊宏     日期:2017年03月08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

安全办开学前发布了《关于新学期伊始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开学首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兵总会计师带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校园规划与建设处、保卫处、安全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成都九里、犀浦两校区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饮食经营场所、校车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通过学校督导检查发现,我校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相关安全隐患和整改方案以在本学期第一次校长办公会正式通报,经学校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详细措施,逐项、限期、陆续改进,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全校公有房屋的基础数据信息不健全,对于房屋的使用情况掌握不够准确,对公有房屋使用、装修、改造的安全管理还不到位。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时限要求:2017630日前

整改措施:

(1)对全校公有房屋进行彻底清查。尤其是对于各教学科研单位(含直属单位和业务部门)的实验室用房、二级机关办公用房、教师科研用房(含教师带研究生的工作室)等进行分门别类的彻底清查,全面实现基础信息准确、用房公开透明。

(2)制定并实施公有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办法。在此基础上,对于实验室用房、二级机关办公用房和教师科研用房等严格进行分类管理。

2.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工作间使用不当,日常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具体表现:环境卫生脏乱差;私拉电线网线;电热水壶、电取暖器使用等存在隐患;部分研究生在其中饮食起居、存放自行车及其他私人物品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学院(含峨眉校区)

时限要求:长期

整改措施:

(1)请各学院(含峨眉校区)立即对本单位所有公用房屋尤其是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的科研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地毯式”排查。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严格要求使用人及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加强对所使用场所的日常管理,坚决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器等行为,保持使用场所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体现大学生师生应有的优良风貌和氛围。

责任单位:各学院(含峨眉校区)

时限要求:长期

(2)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负责加强对全校各二级单位公有用房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高效、科学、合理使用,对于违规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时限要求:长期

(3)请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在对全校科研人员的科研立项等关口对科研安全提出明确要求、签订责任书并常态化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时限要求:长期

(4)请研究生院要对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在日常培养及管理过程中加强教育培训、明确安全责任、签订责任书并负责常态化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研究生院

时限要求:长期

3.大型天车等特种设备没有按时进行检测审核,《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准入办法(试行)》、《西南交通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在不少教学科研单位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整改措施:

(1)相关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未按期取得检验合格证的特种设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对各二级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时限要求:立即并长期坚持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完备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定期进行检验,并取得合格证,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各教学科研单位中有在实验室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及时将检验结论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进一步加强宣传,落实各项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时限要求:立即并长期坚持

4.学生宿舍内大量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饭煲、洗衣机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电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请各学院(含峨眉校区)立即对本学院所有学生宿舍进行全面、细致的“地毯式”排查,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严格要求使用人加强对所使用场所的日常管理,坚决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器等行为,保持使用场所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学院(含峨眉校区)

时限要求:长期

(2)请学生工作处牵头,组织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并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对学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

时限要求:长期

(3)请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作为组长单位,学生工作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作为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继续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和行为立即整改和查处。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

配合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

时限要求:长期

5.犀浦校区教学楼下、学生宿舍区楼下等人员密集场所停放大量自行车,既影响美观,更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对于尚未建设自行车停车棚的,由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牵头负责,商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彻底解决校内自行车停放,确保自行车停放不影响消防安全,同时能够美化校园环境。

责任单位: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时限要求:2017630日前

(2)对于已经建设有自行车棚的楼宇(如犀浦学生公寓;1、2号教学楼等),由保卫处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加强管理,确保自行车长期停放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保卫处

时限要求:长期

(3)对于已经无法使用或无主的自行车,由保卫处牵头,商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进行及时、妥善处置。

责任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

时限要求:对现有无法使用或无主自行车于2017330日前完成处置,长期加强此项工作

6.犀浦校区南区商业街、地下美食城等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失效、私拉电线、食品卫生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巨大安全生产隐患。

整改措施:

按照十四届党委会第52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推进相关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配合部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时限要求:长期

7.犀浦校区校园内钢结构桥梁、犀浦校区体育场看台上方钢结构顶棚等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未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从外观上看钢结构已经生锈,是否可以继续使用等问题需要尽快进行检测。

整改措施:

立即聘请专业机构或专家对校内大型钢结构等设施进行检测,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监测、维护。

责任单位: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时限要求:及时

8.部分犀浦校区学生公寓门禁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门向内开,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由后勤保障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梳理后,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纳入2018年的维修计划进行更换、维修或整改。

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处

配合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时限要求:2017630日前

9.九里校区詹天佑体育馆旁“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学院”大楼,目前挂牌使用单位是中铁二局成都铁路技校、山东铝业学院等单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学校对其几乎无法监督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尽快明确该楼房相关资产归属,实现有效监管。

责任单位:BOT工作管理及领导小组(具体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等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及时

(2)由保卫处牵头加强对该大楼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监督,必要时及时报所属地方政府部门进行执法管理。

责任单位:保卫处

时限要求:及时

请各单位要主动靠前、主动担当,发扬主人翁精神,把相关工作揽下来、落实好。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建立台帐,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逐项逐点推进解决。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的有关工作要求,修订完善工作领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查漏补缺,并加强有关制度的演练,进一步做到让制度落地、把职责落实,切实维护好学校大局安全稳定。安全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在整改时间节点进行检查。

校长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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