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28-66366068、66366216

报警电话:028-87600110、66366110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实验室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2017年12号)

来源:   发布者:宋俊宏     日期:2017年07月03日 00:00   点击数:  

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629日实验室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实验场所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现通知如下,请立即整改:

一、安全隐患情况

九里校区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实大厅内气瓶未固定,作业人员作业时未采取防护措施。

附部分现场照片

二、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资实〔2016〕3号)规定,我处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入安全隐患台账,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请务必于201776之前按照实验室管理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报告发送到邮箱sysjsk@swjtu.cn

三、依据《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实验室对各级各类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连续3次发出整改通知未果),或整改不到位(连续检查3次发现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请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实验室封门直至整改达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实验室或其所在学院自行负责。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权暂停设备、用房、专项建设资金等条件支持,以确保学校资产安全。

四、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的考查范围。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

专此通知。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6月29日

Copyright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稳定及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管理登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邮编:61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