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书院),全体同学:
学生公寓人员密集,是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杜绝学生在宿舍使用存放违章电器、使用明火、私接电线、饲养宠物等违纪现象,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次集中开展校规校纪教育
请各学院(所、中心、书院)在4月23日前,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住宿违纪处理规定》等校规校纪。
各学院(所、中心、书院)组织学习情况,请于4月24日12:00前发至学生工作部邮箱xueshengchu@swjtu.edu.cn。
二、坚决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1.4月24日起,后保处、学工部、保卫处、资实处将不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抽查。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将按《西南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住宿违纪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4月24日起,各学院(所、中心、书院)应当每月开展全覆盖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结果应于每月月底之前报学生工作部邮箱xueshengchu@swjtu.edu.cn备案。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要按《西南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西南交通大学学生住宿违纪处理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进行严肃处理。
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对造成事故、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单位或个人,则依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注:违章电器包括热得快、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取暖器、豆浆机、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杯、酸奶机、咖啡机、电夹板、卷发棒、1000瓦以上电吹风、微波炉、洗衣机、冰箱等。(若学生有洗衣机、冰箱等大件电器的,可联系公寓管理中心暂存。犀浦校区:王刚老师,66361189;九里校区:曹树伟老师,87634098)
各学院(所、中心、书院)务必高度重视,建立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违纪处理常态化机制,严在日常,长抓不懈!
后勤保障处 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