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书院)学生工作组:
为加强学生公寓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学生宿舍(包括本科生宿舍、研究生宿舍、留学生宿舍)。
二、检查时间
2017年9月20日-28日
三、检查方式
1.由各学院(所、中心、书院)学生工作组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对本学院的所有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如需领取学生宿舍钥匙,请与各楼栋后勤公寓负责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后勤保障处将会同学生工作部、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1.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烧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取暖器、豆浆机、电熨斗、烤鞋器、电热毯、电热杯、酸奶机、咖啡机、蒸蛋器、电夹板、卷发棒、洗衣机、1000W以上电吹风等1000w以上大功率或电热电器)或使用“三无”电器、劣质电器,以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2.宿舍卫生检查。
3.电气线路安全(在寝室内私拉乱接或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等)。
4.热水设备检查(人为毁坏或改装等)。
5.饲养宠物(猫、狗、仓鼠等)。
6.床位出租、出借检查。
7.其他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处理方式
在检查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请各学院(所、中心、书院)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宿舍管理制度》及本学院相关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对造成事故、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单位或个人,则依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六、信息反馈
请各学院(所、中心、书院)学生工作组将学工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检查结果纸质稿(见附件2)于9月29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交至综合楼265本科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xueshengchu@swjtu.edu.cn。
工作负责人:于博伦
联系方式:66367723
后勤保障处
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