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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宋俊宏     日期:2017年09月07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各学院(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精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督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我校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迎接教育部检查的工作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全面进行安全排查,即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即时消除的安全隐患,要明确工作进度,开展专项整治。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以校内各级各类实验室为主。

2.检查内容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危险废弃物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3.对于近两年发生安全事故、自查自纠不力、首次检查整改不到位的科研实验室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中心)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22日前)

1.各学院(中心)组织所辖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1名检查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并填写2017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学院(中心)联系人名单(附件1)。

2.各学院(中心)依据2017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组织力量对本院(中心)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完成《2017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的填报及检查要点中的资料整理和准备工作,以备现场检查阶段核查,同时完成《2017年实验室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填报。

3.各学院(中心)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完成《2017年实验室安全整改方案》(附件4)和《2017年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5)填报。

4.各项资料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填报,于9月22日下午17:00之前将附件1至附件5的电子文档汇总后(压缩文件),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邮箱sysjsk@swjtu.cn

5.2017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检查要点”栏目中需要的各类文档资料于9月22日之前准备完成,以备现场检查。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7年9月22日-10月15日)

  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组进入各学院所辖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人员与检查时间、路线另行通知)。具体包括:

1.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学院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学院管理部门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院自查报告和记录、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实施现场检查。根据学院提供的资料,选定若干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

4.检查意见反馈。检查小组向学院(中心)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三)整改提高和复查阶段(2017年10月31日前)

1.学院(中心)在收到反馈意见10个工作日内,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报告。其中:已立整立改的,应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立整立改的,需制定后续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并于承诺时间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2.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根据上一检查阶段出现的问题针对性的进行检查。

3.资产与实验管理处编制2017年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年度检查报告上报学校。

四、注意事项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危化品台账、使用、保管、重点部位的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程做好上述物品的保管、存放工作。

2.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或操作人员无资质的,必须停用并封存相关特种设备。

3.要充分运用开学初期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形式不限),尤其是新生与新入职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于2017年9月22日之前,完成本学期安全教育活动,并形成宣传稿件,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邮箱sysjsk@swjtu.cn

4.各二级单位在学期开始后严格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并按时提交《实验室月自查报告》,每日进行实验室安全信息上报。

5.对因未履职尽责或因管理不当等工作失误而造成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予以处理,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联系人:刘义全、高红梅

联系方式:66363035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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