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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开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宋俊宏     日期:2017年09月06日 00:0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视频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安排,依据学校《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规定,学校定于新学期伊始开展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通过检查,摸清安全隐患,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上级安全工作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稳定排查整改治理情况;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情况;安全管理各种条件的保障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消防安全:以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食堂、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档案馆、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中学、子弟小学、幼儿园、地面及地下停车场等人员和财物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危险品安全:以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校医院为重点,注重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或药品)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实验室和医疗人员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领用、登记、回收、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对学校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安全培训情况。

3.交通安全:以三校区校车、公务用车、校内道路交通、校内停车、校门口及其周边交通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内车辆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和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日常检修制度落实情况,车辆的技术状况是否存在故障隐患,大学生乘车安全知识和假期实践活动安全常识的掌握,校内道路交通和停车是否合理有序,校门口及其周边交通安全是否存在隐患等。

4.饮食安全及卫生防疫:以校内学生食堂、超市、餐饮经营商铺、幼儿园食堂和预防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及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自然灾害防范:以校内建筑物、地下管网和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大风、雨雪等重大自然灾害为重点,着重检查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6.集体活动安全:以学生教学、生活场所及集体活动的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训实践活动、学生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注重教室内设施使用安全情况、操场及游泳池等室外教学场地安全情况;学生宿舍内床铺、热水器、水电设备等设施安全完好情况。

7.基本建设、维修、施工项目安全:以学校建筑与基础设施的维修、修缮、施工为重点,对安全管理有要求、施工规范、有措施,安全管理落实到人。加强校内施工队伍的管理,明确注意事项,遵守校园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8.科研、产业单位、出租经营场所安全: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操作规程,特殊岗位人员要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范围合法经营。

9.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以校内建筑物、实验室、开水房、食堂等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禁止私自改造;设置设备使用登记台账,定期进行检修,按期校验安全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应持证作业,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0.校园治安安全:要进行学生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施策,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11.电器产品、电气线路等用电安全:此项工作为专项工作,详见相关通知要求。

四、方法步骤

(一)校内各单位自查自纠、立查立改(9月15日前)

校内各单位依据安全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有效实施整改,并将自查情况于9月15日前分类报送相应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二)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整改(9月22日前)

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学校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归口管理重点领域(详见下表)于9月22日前,对各单位安全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专项检查和排查,并将检查台帐于9月22日前报送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aqscb@swjtu.edu.cn电话:66366229 地点:犀浦校区综合楼620)。

(三)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督查(9月29日前)

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学生工作部、校园规划与建设处等重点部处对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饮食经营场所、校车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时间、区域、线路和人员组织工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校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站在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措施、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全面负责,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协调配合,确保检查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全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检查活动之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创造“人人讲安全,处处保平安”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提升单位综合抵御安全事故的水平,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真查实改,务求实效。安全检查要贯彻“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严、细、实”的作风,对待隐患和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找准问题,面对面的督促指导,科学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四)抓实抓细,确保安全。全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不断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建立多方参与、协同配合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师生权益、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中的权威性。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形成职责明确、风险可控的管理格局,安全责任全员化、全覆盖;要完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进一步健全警校合作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进行防溺水事故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加强预防教育,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要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要进行学生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施策,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要抓能力建设,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要抓隐患排查,妥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抓安全教育,做好把国家安全教育师生日常教育;要抓督导检查,切实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

专此通知。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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